农工党界:
您提出的《关于将应急救护技能作为公职人员“必修课”的提案》(十六届三次会议4042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将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工作情况作一汇报,并就提案中涉及市红十字会业务的相关建议具体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红十字会2023年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汇报
2023年,市红十字会充分发挥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主体作用,开展救护员、救护培训师、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心肺复苏实操等特色培训活动。全年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技能培训活动1400余场,培训群众15.4万余人,完成任务数的154%。
在培训过程中,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总会“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的要求,本着“质量取胜”的原则,重点进行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四项救护技术和常见意外伤害处理等内容的培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应急救护“五进”活动,持续推进“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行动。市红十字会先后与市教育局、总工会、机关工委、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救’在民企”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救在身边”应急救护培训活动的通知》《关于举办“健康机关 救在身边”应急救护培训班的通知》等文件。并向县(市、区)推行,带动县(市、区)部门之间的联合。我市“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覆盖面广,培训人次多,各县(市、区)均高效完成培训任务。
2023年5-7月,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红十字会联合举办10期“健康机关·救在身边”应急救护技能培训班,培训持证救护员1500余人。应急救护培训邀请专业老师现场讲解心肺复苏术、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常见急症、意外伤害预防和现场急救等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学员进行实践操作,并对学员进行“一对一”指导。学员们纷纷表示,培训课程设置合理,收获满满,日后将自觉担负起处置意外伤害和宣传应急救护知识的责任,争做“急救先锋”。
全市各级红会紧紧围绕省百万培训项目工作展开宣传,进一步扩大红十字应急救护的社会影响力。市县两级红会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实事项目,争取党政领导对实事项目重视和支持,主动与相关部门会商,以利项目的顺利实施。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全面使用总会平台,准确录入师资、阵地、AED投放、景区建设等信息,及时通过平台开办救护员及普及培训班,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线上培训、练习和线下重点讲解、实操、考试的模式开展培训工作,推进我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相关建议答复
(一)关于将应急救护技能作为公职人员“必修课”的建议
由本地区红十字会联合当地组织部和党校对本地区新录用公职人员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
(1)关于对新录用公职人员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的建议。本提案交付各主办单位后,市委党校主动与我会进行了联系,发出开展培训的函,并于5月11日在市委党校为第60期年轻干部培训班的39名学员进行了应急救护培训。另外,我会按照提案建议,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和党校进行了沟通联系,就新录用公职人员培训工作进行协商(具体内容见两部门答复)。下一步,我会将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党校排定的培训日期,安排优秀师资,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同时,带动县(市、区)红十字会,按照当地组织部和党校的安排,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2)关于做好公职人员急救技能培训全覆盖的建议。我会于2022年联合市政务办,市县联动,对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200余名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了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受到了普遍欢迎。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务保障和后勤人员开办8期CPR+AED培训班,培训学员400余人,提升机关安全保障水平。今年6月24日,我会联合市卫健委、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机关AED操作使用专项培训暨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的通知》,将在8月至12月4个月的时间里,分期分批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AED操作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在机关的普及率。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提案的建议,加强部门合作和市县联动,在各级机关定期开展培训和复训,切实提高公职人员的急救能力和水平,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
(二)关于明确规范培训内容形式以及考核标准的建议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训练中心制订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手册》(2023年版)对各级各类培训的课程设置、学习时长、年龄要求和师资培训、复训的课程设置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培训场地、师生教具配比、考核和证书的颁发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手册》(2023年版)的规定,红十字会开展的应急救护培训包括心肺复苏(CPR+AED)、创伤救护、红十字救护员(初级)、红十字救护员、红十字救护员复训、红十字救护员(国际认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救护普及讲座等9种培训。各种培训根据各自的要求,涵盖了心肺复苏、AED操作使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创伤救护、常见急症现场处理等内容,采用技能实操、分组练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在对公职人员的培训中,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参训人员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救护课程后,经过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获得市红十字会颁发的《初级救护培训合格证》成为初级救护员。同时,按照时间规定,3年复训一次,再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重新发证。
(三)关于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和资金保障的建议
根据三定方案,市红十字会内设赈济救护部,主要职责之一即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分管领导加强协调,统筹安排。部室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主动与市各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师资队伍管理和培训计划安排等各项工作。关于由应急办和红十字会牵头组建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的建议,经与市应急办沟通,目前不具备组建此办公室的条件。下一步,我会将继续立足本职,把应急救护培训这个红十字会的传统业务和法定职责开展好。同时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避免多头组织、重复培训、效果不佳的情况出现。
(四)关于做好公职人员事迹宣传和权益维护的建议
市红十字会利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纪念日,加大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同时紧密对接主流媒体,打造新媒体传播平台,徐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推出《高发!请注意!》《这些急救知识请了解》推文,获得近3万次阅读量。2022年8月,沛县红十字救护员、县公安局民警在好人广场成功救助一位突发心梗的六旬老人,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融媒体进行了大力宣传。目前还没有出现公职人员在应急救护中的法律纠纷。下一步,市红十字会将按照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护重大意义的宣传力度,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一批切实掌握急救技能的专业救护员。同时加大成功救护典型事迹、成功案例的宣传力度,树立榜样,引领更多人员参与其中。对在应急救护中出现的法律纠纷,市红十字会将协同司法部门,提供司法服务,维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展现公职人员服务群众的良好社会形象,让公众切实感受到红十字救护培训的意义和价值。
徐州市红十字会
2024年7月10日